问  题
(浏览用户7245)问:既然公司年报业绩未将收购泰山石膏35%股权的部分体现出来,那么分红时是否这35%股份的分红时间只能从16年11月16日算起,而不是持股12个月的全年来进行分红,因为这部分股权压根就没有贡献全年收益?是这样吗?否则,是否构成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侵占?  (2017-03-20 1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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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
您好,感谢您对北新建材的关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谢您!(来自:深交所互动易)   (2017-03-29 2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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