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狠抓“1+6”政策的落实,切实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
今年以来,在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试点方面,中央和地方高校院所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处置)项目共计204项。在股权激励试点方面,今年新批复13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方案,其中市属单位6家,中央单位7家。累计共有494家单位实施了股权和分红激励,其中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123家,包括42家中央单位和81家市属单位。在税收政策试点方面,共有831家企业享受示范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共有92家企业享受示范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方面,共有739个项目纳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方面,完成企业资格复审1923家,新认定申请700余家,目前,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909家,占全市总数的81.5%。
2.开展“1+6”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按照市主要领导和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的要求,我委于今年初开展中关村“1+6”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3月13日,我委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政策试点成效和新政策研究建议的报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对报告进行了圈阅,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对报告进行了重要批示,对示范区“1+6”先行先试政策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在“1+6”先行先试政策总结评估基础上,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会签发改委、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中关村示范区先行先试相关政策延长和扩大试点工作的请示》。国务院批复同意关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和技术人员股权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三项试点政策,不光要在中关村继续试行三年,同时还要推广到东湖和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
3.积极推动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10月26日,我委联合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2012年第7号)。《公告》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告》明确了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实施科技成果入股给予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执行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备案管理程序,使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入股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顺利落地实施。11月15日,在我委的协调推动下,证监会、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2〕87号)。《意见》对于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4.开展新五条政策建议的研究。我委根据示范区高校院所、企业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新的五条政策建议。在与相关部委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5月31日正式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向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关于商请研究批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新政策的函》(京政函〔2012〕43号)。
二、促进出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意见,配合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
1.促进出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意见,我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总体方案研究,并成立了由国家有关部委和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起草研究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跨层级、跨部门协调的优势,组织研究完成《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时吸收国家相关部委的反馈意见后,完善《意见》并启动国家相关部委的会签工作。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
2.配合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于2006年1月正式启动(现已更名为国家高新技术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其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股份报价转让工作开展6年多来,试点企业初具规模,总体运行平稳,秩序良好;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价值发现功能和高效低成本按需融资功能不断增强;挂牌促进试点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实现多家企业转板,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作为上市公司“孵化器”和“蓄水池”的作用明显;试点工作探索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风险控制、监管制度安排和基本运行模式,为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中关村考察股份报价转让工作时强调:中关村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在试点过程中,主要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透明度高,准入门槛较低,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主办券商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要认真总结这些成功经验,继续完善市场监管、准入与退出、信息披露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创造条件。
8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启动了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9月,扩大试点合作备忘录签署暨首批企业挂牌仪式在京举行,四园区的八家公司负责人为挂牌交易共同敲钟。
9月,作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未来交易平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正式成立。该公司从设立伊始便采用了公司制,有别于沪深证券交易所。
今年,中关村新增挂牌和通过备案公司66家,超过前3年的总和,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中关村参与试点企业达到240家,中关村已挂牌和通过备案企业169家。累计有48家企业完成或启动了56次定向增资。股份转让系统企业规模呈加速壮大态势,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等三地共有19家企业挂牌,全国的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88家。
三、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区,完成未来科技城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和部分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海淀北部科技新区加快发展,促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环境提升
截至11月底,中关村科学城46家项目签约授牌单位,共有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100项,总规划建筑面积约912万平方米。其中,10家单位已有项目完工投入使用,3家单位的项目施工完成待验收,12家单位的项目已经开工,10家单位的项目计划2013年开工,10家单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
北外的国际文化创新园和北林大的生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已开展封顶仪式,北服的服饰时尚设计创新园已经开展开园仪式。
已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的产业空间吸引了270多家企业和机构入驻。规划建设190多个提供共性技术研发、测试认证、成果展示体验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其中,55个平台已经启动建设(发生投资)。
通过项目征集初步建立了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重点项目库,共收到30家单位推荐报送的项目62个,其中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34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9项,文化产业项目9项。
科学城工作组正在梳理新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创新园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正在与6家单位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其中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已编制完成宽带产业促进实施方案,物资学院和联合大学已编制项目规划方案,北方工业公司、有色金属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已进行需求对接。
四、深入实施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构建机制新、活力强的人才政策体系
1.深入落实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积极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5家中央部委及北京市联合印发的《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13项特殊政策的落实工作。这些政策中,涉及进口税收、人才培养、兼职、资助、居留与出入境、落户、医疗、住房、配偶安置9项政策由北京市执行落实,我委细化了操作流程和试点方案,依托中关村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执行,落实情况良好。重大项目布局、科技经费使用、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结汇4项政策,由相关国家部委负责分解落实,前2项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后2项政策落实尚存在一定难度。近期,市商务委研究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特殊人才返程并购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已正式上报商务部审定。总体来看,已经落实的11项特殊政策对于区域人才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设计实施体现人才特区形象的人才政策。一是开展中关村人才特区政策体系创新调研,探索符合人才特区建设实际的新政策、新机制。会同北京市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中关村人才特区政策体系创新调研,对人才特区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人才发展的新实践新成果、现有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研究指定的新政策等进行调研,提出落实现有政策的有关建议,探索政策创新点和突破口,研究提出符合人才发展规律和人才特区建设实际的新政策和新机制,加快构建符合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定位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保持中关村在全国人才发展中的领衔优势;二是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内外优秀人才创业扶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雏鹰人才工程)。雏鹰人才工程是中关村人才特区继支持海归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后针对海内外优秀创业人才推出的创业扶持工程,是对中关村现有人才扶持体系的有益补充。政策创新点体现在:一是以人才为切入点,重点强化市场机制选人才的主导作用;二是打破惯例,采取先进行认定后享受政策的方式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到中关村创业;三是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了区县政府、高校等机构的共建作用;四是三年免办公房租,减轻了雏鹰人才创办企业初期的资金压力。三是修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后的办法突破了原有管理办法的支持对象范围,扩展至在海外定居一年以上且取得本科以上学位的外籍人才,增加了鼓励各园区对海创专项资金予以配套的引导,加大了对留创园、风投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引导作用以及对符合条件的高端海归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的担保及贷款补贴力度,增加了对海外创业服务机构的资金支持。
3.积极做好人才特区一年成效评估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人才特区评估工作,多次修改了《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完善了提请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的有关具体内容。目前,报告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示范区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报送中组部。
五、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机制,重点支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快推进科技振兴产业和科技支撑民生工程
1.梳理报送我委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要求,我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梳理并报送75个重大项目作为全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储备,此批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业化前景好、带动效应明显。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梳理,全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共计157个,我委共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44个,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42个,作为2012年统筹支持重点。
2.我委集中支持的62个重大项目特点:一是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聚焦“十百千工程”企业和高端领军人才企业,对接全市战略新兴项目储备库,重点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集中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项目进展顺利的重大项目;二是聚焦“两城两带”等重点区域,通过支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支持科学城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给予中关村各园中进展顺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贷款贴息等,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重大项目落地、产业集聚发展的良好配套环境;三是聚焦支持电子城区域内的重大成果产业化和应用示范项目等,完善电子城重大项目落地、产业集聚发展的配套环境。